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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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填写指南
*本表适用于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台的我校教职工。
*按有关规定,交流访问类团组出访1个国家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8天。合作研究、执行任务、访学进修、培训及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团组按实际需要进行审批。
*表内各项栏目内容申请人在递交时均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为保证申请人顺利出访,请申请人至少提前二个月以上提交出国(境)申请。
申请表内栏目填写说明
出访申请人信息: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出生地”填写须与户口本一致;“所在单位”是指申请人所在的学院(部、处);“联系方式”请填写申请人手机号码。
出访团组信息:“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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