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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分解.doc

发布:2016-12-28约1.05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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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分解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任务 责任 单位 基础工作 机构设置 全县各乡镇、村(居)、综治委成员单位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1. 成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 制定“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3、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业队伍。(法律咨询服务队、青少年帮教帮扶服务队、青少年维权服务队、就业创业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青年治安巡逻队等) 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村(居) 固定场所 全县各乡镇、村(居)、综治委成员单位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各乡镇均要设立青少年事务中心和青少年维权接待岗,依托在综治办公室;各村居(社区)要设立青少年维权接待站,依托在村居(社区)综治服务站。 1. 制度上墙(包括: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活动剪影、青少年维权标语) 2、办公室挂牌 3、有专职人员 4、要电话、桌牌等办公设施 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村(居) 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工作 全县各村(居)均要推进未成年零犯罪村(居)创建工作。 1、预青成员单位至少要挂钩指导1个乡镇创建示范点 2、各乡镇至少要有1个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创建示范点 3、连续三年无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村(居)可确定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 4、2012年,全县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率达95%以上 预青成员单位、 各乡镇、村(居) 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 1. 准确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特征,并形成动态的摸排机制。 2. 认真做好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工作。 1.准确掌握本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和特征,建立本级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动态摸排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村居) 2.开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青少年网吧义务监督员由各乡镇推荐的退休“五老”(即: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组成,配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对网吧经营业主进行正面引导,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进行直接劝导,对违规经营的“黑网吧”进行依法督导。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畅通青少年的诉求表达认真细致地化解青少年利益纠纷,做好青少年矛盾调处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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