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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示范场 创建 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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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示范场 创建 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3.材料进场验收时,材料组须核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相应的出厂证明书、合格证等,组织进场材料的合理堆放、标识和管理。若发现与要求不符,应作出“不合格”标识,及时通知材料部进行处理。对检验合格的材料,应作出“合格”标识。 4.各种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如采用复印件必须有供货商单位红章,同时由供货商注明原件在何处、双方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否则材料组拒绝验收,钢材、水泥、砖和防水材料除有合格证外,还必须抽样合格后方准使用。 5.现场材料员按材料部统一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单位、产地、检验状态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材料的误用和实现材料的可追溯性。 6.施工中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砖等主要材料,工长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使用部位,由现场材料员作可追溯性记录,填写《主要材料台帐》,由项目部材料组收集、整理和归档。 六、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施工图纸、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工长必须按设计图纸和标准、规范、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要求编制质量技术交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作业班组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3.建立健全“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做到上道工序不交,下道工序不接,并建立操作班组挂牌制。 4.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由施工工长填写隐蔽验收记录,经有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隐蔽。 5.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现场会,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不合格品的控制范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上道与下道工序、隐蔽工程及地下工程)、成品(竣工工程)。项目材料组负责对 不合格原材料进行控制;项目质安组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和记录,会同施工组、材料组对轻微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经营组、质安组、施工组和材料组对一般不合格品(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质量事故评审小组批准后实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由公司质量事故评审小组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负责实施。 7.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验和试验,及时发现不合格项并处置,避免不合格施工产品的进一步施工。分项工程完工后,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报监理进行验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试验员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工程用砼、砂浆、焊接件等,依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抽样,并填写取样记录、试验委托单及试件(样)送检台帐。当半成品出现不合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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