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十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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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校园安全工作。
(二)学校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当。
(三)建立《值班制度》和《领导巡查制度》,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明确告知值班人员应尽职责及义务,保证校园内24小时有人值班。
(四)节假日、重大活动安排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职人员巡逻,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五)安全保卫人员应随时对校园及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二)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工作重点检查。
(三)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教学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四)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五)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的,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或追究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凡学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类人员伤害、安全事故、疫情、校产损毁、自然灾害等等。
(二)报告办法:凡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凡工作时间以外(指放学后、节假日)发生的,向安全值班人员或就进向领导报告,凡接到报告的人员,应立即按垂直关系逐级向上报告。
(三)校园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必须第一事件上报教体局。
(四)发生安全事故实行首问责任制,要在全力组织自救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工作法规、政策。
(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保证其切实可行。
(四)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针对图书馆、微机室、学生宿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掌握逃生要领、处置办法,师生熟知火警电话119及使用方法。
(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使师生能够熟练的使用消防器材,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充足、有效。
(九)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饮食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二)食堂从业人员三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明)齐全,工作人员配戴健康证上岗。
(三)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显眼处。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五)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
(六)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七)食品容器、用具定期消毒。
(八)禁止购买、加工、出售变质霉烂和有毒食物
(九)生、熟成品和半成品的加工与存放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和食品原料存放处,确保师生用餐卫生和安全,
(十二)食品严格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不少于250克
(十三)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及登记制度,有每日进货记录。
(十四)有条件的食堂操作间应安装监控设施,并有专人负责。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课前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安全教育。
(二)实验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实验。
(三)实验室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通风设施完善,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四)各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账。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五)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严加保管,实行双锁保险、双人负责制,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管理人员离室应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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