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及管理规范-ICS13.0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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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10
Z 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33246-2012
DB53/T 372-2012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
建设及管理规范
2012-02-15 发布 2012-04-01 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3/T 372-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山市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艾怀森、凌勇、张和、蔺汝涛、鲁仕军、李爱华、段骥周。
I
DB53/T 372-2012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及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的术语和定义、景区建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3/T 298 《国家公园 基本条件》
DB53/T 299 《国家公园 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DB53/T 300 《国家公园 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DB53/T 301 《国家公园 建设规范》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11~2020)
3 术语和定义
DB53/T 298、DB53/T 299、DB53/T 300、DB53/T 30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容量
系指在保证旅游资源质量不下降和生态环境不退化的条件下,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可容纳游
客的极限数量。单位为人次。
3.2
特许经营
国家公园管理局将国家公园旅游活动的部分经营权许可给被特许人经营,被特许人向国家公园管
理局支付特许经营费,并在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监控下开展经营活动。
4 景区建设与布局
4.1 基本要求
4.1.1 景区建设应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保护生态系统和文化景观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资源的可
持续利用。
4.1.2 景区所开展的建设活动都应依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开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4.1.3 景区建设与布局项目应在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公园内及周边地
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工程项目建设与布局条件及国家公园范围内基础设施现状等确定。
4.1.4 景区建设与布局内容应因地制宜,充分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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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372-2012
4.2 景区范围及布局
4.2.1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包括保山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保护区周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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