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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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
第一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1、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住院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通过定期查阅医院病历系统以发现漏报的病例,及时督促补报。
5、公共卫生科要与院内的病理、检验、B超、放射等诊断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6、公共卫生科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进行编号、审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告卡交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一、医务科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登记、上报、质量控制等工作。并负责查重、完善上报信息。对更正报告,应立即在原报告卡上做相应信息的更新或补充,在“全院肿瘤登记册”上进行登记,已死亡的病例应填入死亡日期并抽出另行存放。
二、肿瘤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首诊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上报。
三、住院医师如发现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上报。
四、若发现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填写更正报告。
五、医务科负责肿瘤报告人员应定期查阅归档病历,以发现在住院部漏报的病例,并及时督促补报。
六、医务科负责定期对病理、检验、放射、超声波、等诊断部门的诊疗信息进行核查,防止门诊病例漏报。
七、科室施行科主任负责制,责任到人,每月在科主任例会上通报漏报病例的科室,并对责任科室主任及主管医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如同一医师出现第二次漏报,经查实后,给予科室每例30元经济处罚。
八、肿瘤报告工作人员,负责每季度将肿瘤患者信息上报至县疾控部门。
医务科
2014年5月10日
第三篇: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奖惩制度
1、肿瘤登记报告奖惩按行政、科室、个人三级责任划分进行落实。
2、全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先进,主管领导奖励200元,科室奖励500元,科主任、肿瘤登记报告人员各奖励100元。
3、根据年终检查情况,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奖励200元。
4、全年未参加本院及上级有关培训的,处罚200元。
5、凡漏报、迟报肿瘤病例,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每一例责任人处罚50元,主管领导、防保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各处罚30元
6、漏报、迟报累计超过3例,扣除责任人1月工资、奖金,通报全院;主管领导、防保科主任负连带责任,扣除1月工资、奖金一半。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未及时向县慢病科报告肿瘤病例,每一例处罚50元每月上报肿瘤月报表,未按时报告,扣除1个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
钱山卫生院
第四篇:2014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2014年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肿瘤登记报告是了解人群肿瘤发病、患病、诊断、生存与死亡,分析人群肿瘤地域及时间分布,为肿瘤防治提供重要决策依据的常规性监测工作。为更好的做好我镇肿瘤报告工作,特制订工作计划。
一、加强督导与培训
每年卫生院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新发肿瘤报告的培训工作,加强肿瘤报告人员的工作能力。认真督导村卫生室及卫生院的报告质量,每半年一次,并纳入对村卫生室的考核。
二、基本工作及要求
1、收集本辖区内肿瘤新发确诊及死亡病例、填报相关报告卡。
2、做好肿瘤登记册的保存和数据的备份管理。
3、定期与公安、计生、民政、新农合等管理部门的出生、死亡及人口资料核对,发现漏报和错报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进行补报和订正。
4、协助疾控中心完成肿瘤发病漏报调查,及时完成肿瘤病人随访工作。
填报要求:
1、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CT/URI、B超/彩超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2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须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做出确诊,均需填报。
5、报告卡、登记册的填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无缺项和漏项。
三、目标
1、对新发肿瘤及时报告及时率大于98%,无漏报及错报。
2、认真填写肿瘤卡片,卡片完整率大于98%。
XX中心卫生院
2014年1月20日
第五篇: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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