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COSCO (NANTONG) SHIPYARD CO., LTD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试行)
Working in Confined Space Management Regulation
文 件 编 号: COSCO-SYGN-C(AJ)-059
版 本 号: 3
批 准 日 期:2012年07月01日
生 效 日 期:2012年07月01日
受 控 状 态:
发 放 编 号: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周 进
文件修改记录
版次 修改原因 修改内容 修改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船舶及海工修理、改装、建造过程中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及海工修理、改装、建造过程中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3 定义和术语
3.1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炉、罐、仓、管道、烟道等)和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总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包括工程勘验)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3.2 船舶受限空间包括:双层底、管子弄、边柜、艏尖舱、油舱、油柜、泵舱、隔离舱(含上下干隔舱)、锚链舱、艉轴弄、锅炉内部、应急消防泵房、舵杆弄、污水舱/柜、污油舱/柜、符合条件的分段等。
4 涉及岗位
4.1 项目经理、建造经理
4.2 安全主管、工程主管
4.3 安监员、作业长、车间安全管理员
5 职责
5.1 项目组及各部门负责合理安排受限空间作业,制定通风策划,落实通风措施,做好作业的监督和检查。
5.2 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作业人员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5.3 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日常受限空间氧气含量、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
6 管理和操作流程
6.1 受限空间气体检测要求
6.1.1 受限空间进出口打开后,项目组应及时安排相应部门落实好进出口处防护工作。
6.1.2 区域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受限空间的特性,对刚打开的舱室进行氧含量、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
6.1.3 确认受限空间存有有毒有害气体时,应先对舱室进行通风,置换舱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时,应先在进出口进行氧含量、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检测。
6.1.4 首次进行气体检测时,必须落实专人监护。
6.1.5 受限空间气体检测合格后,在进出口处悬挂好相应的“密闭舱室告示牌”和“允许进入”告示牌。对气体检测不合格的舱室,应在进出口处悬挂好相应的“密闭舱室告示牌”和“禁止进入”警示牌,并在进出口处采取临时封堵措施,防止人员误入。
6.1.6 受限空间气体检测周期,按照《气体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2 作业审批要求
6.2.1 首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包括受限空间进出口关闭重新开启后),都应进行审批,落实测氧、测爆要求和施工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防止舱内积聚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发生意外。审批证书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申请单位、作业班组、作业部位、负责人、计划作业时间、施工安全措施和测氧(测爆)落实、审批人员意见等(见附表9.1)。
6.2.2 受限空间进行其它危险作业项目时,按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其它危险作业的审批和过程控制。
6.3 受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6.3.1 舱内含氧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中含氧量应为19.5%-23%,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二氧化碳最大允许浓度5000ppm,一氧化碳最大允许浓度50ppm,硫化氢最大允许浓度10ppm。
6.3.2 舱内通道及作业点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确保作业和行走安全,作业人员应携带手电筒。如因作业需要无法拉设固定照明时,必须沿下舱梯道拉设救援绳,并在舱内粘贴荧光指示。
6.3.3 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有效通风,尤其是电气焊、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夏季应考虑防暑降温对舱内采取必要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