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 《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七卷(三)《IC卡(电子现金)业务规则(试行)》(2011年1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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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 《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七卷(三)《IC卡(电子现金)业务规则(试行)》(2011年1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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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机构经办人员在核对相关资料无误,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领卡人签名登记后领取卡片。
A.持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与所领卡片正面持卡人姓名字母或背面签名一致;
B.持本人身份证件且所领卡片通过个人密码验证(此方式仅限中国境内使用);
C.能确认所领卡片持卡人身份的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此方式仅限中国境内使用)。
4.2 商户没收卡
4.2.1 没收卡条件
特约商户在受理持卡人交易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或拒绝交易并按要求没收卡片:
A.POS终端显示的交易应答信息为发卡机构发出的没收卡指令(具体见《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二卷《业务规则》中的吞没卡要求);
B.联络发卡机构时,发卡机构给出没收卡的指令。
4.2.2 没收卡处理
商户处理
特约商户没收卡后,按下列办法处理:
A.使用POS签购单向持卡人开具没收卡的收据一式三份,收据上须抄录卡号及没收原因,分别由商户、持卡人和收单机构保管。
B.没收卡后应立即当场进行剪角处理(即沿卡片背面左上角磁条下沿且与水平不大于45度角方向进行剪切处理,下同),在没收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收单机构,并对未按要求处理产生的风险承担责任。
没收卡奖励
特约商户按要求没收卡片并进行相关处理的,收单机构按每张卡50元人民币的标准对商户收银员进行奖励。
发卡机构根据中国银联提供的没收卡信息,按每张卡50元人民币的标准,通过中国银联收付费交易向收单机构支付用于奖励商户收银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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