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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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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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书 〔 〕 号,由我站对 工程实施政府质量监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 结构,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造价 万元。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二、计划编制依据
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资质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监督站及其他相关单位。
3、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房屋建筑物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当施工至附表规定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在建设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及我站到现场核查(见附表)。
4、除对上述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采取抽检与巡检相结合的办法,随机抽查主体施工阶段的混凝土、砌体、构件安装等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由 等同志组成监督组,请配合工作。电话 ,监督站地址 。
遂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送达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注:由建设单位将此《计划书》抄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附1:
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交底
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单位应完善施工前期的法定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扣分标准5分);施工许可证(扣分标准5分)]。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扣分标准8分);不得肢解分包工程(扣分标准3分),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条文(扣分标准5分),降低工程质量(扣分标准5分)。
二、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扣分标准10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扣分标准10分),必须按工程类别配备相应的项目质量管理班子,其人员必须为本公司注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且必须与《施工许可证》所列人员相符,同时确保持证上岗;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结构备案。
我站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到岗到位情况差的企业和人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扣分标准6分),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扣分标准4分),应选派本公司注册在岗人员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人员组成必须满足项目工程的专业需要,且必须与《施工许可证》所列人员相符,同时确保到岗到位(扣分标准4分)。
对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差、不认真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我站将报送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工程检测机构应在相应资质范围内承担检测业务(扣分标准6分),不得转包检测业务(扣分标准4分),外地入遂检测机构在我市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扣分标准4分),检测项目仅限于使用可移动式或便携式设备(指可以直接从检测现场读取、记录检测数据的设备:如回弹仪,甲醛现场测试仪,基桩低应变动测仪等),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扣分标准3分),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鉴定结论(扣分标准10分),并将检测方案、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过程等相关资料报我站备案。
五、对进场原材料必须采取现场见证抽样送检制,复检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中;且抽样频率必须满足国标、规范要求。否则不予备案。
六、坚持验收程序;每道工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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