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监检取证管理办法20120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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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安装监检取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及使用登记取证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
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特种
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电梯)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方案及相关资
料审查,现场安装(含现场组焊)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进口设备安
全性能监督检验,监检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整装压力容器安装监检;
2、现场组焊压力容器安装监检;
3、球形储罐安装监检;
4、锅炉(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电站锅炉)安装监检;
5、压力管道安装监检;
6、电梯、起重机械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监检;
7、厂内机动车验收检验;
8、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9、随进口机组附属的压力容器安装监检 。
第二章 名词术语
第四条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
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
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 ·L 的气体、液化
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
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
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0.1Mpa ·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
等于或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第五条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
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
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第六条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
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
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
大于 25mm 的管道。
第七条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
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
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机
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八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
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
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设备部
1、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监检管理工作,监督执行 《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负责签订特种设备监检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执行;
3、协调特种设备的政府监督管理登记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
注册取证工作;
4、在监督检验工作中,配合协调监督检验人员相关工作的开
展;
5、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验工作的协调、见证
工作。管理人员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
部门颁发的相应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参与特种设备施工质量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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