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活动使用场地申请表.doc

发布:2018-09-29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XX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 申请场地名称 申请单位 活动名称 申请使用时间 活动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 动 内 容 使用设备 申请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1.第二、三报告厅只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场所,不作为文艺类活动场所;礼堂只允许作为学校及学院级的大型文艺类活动、表彰大会等活动场地申请,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活动不允许申请使用;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的文艺类活动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因为维修施工的原因,青年礼堂暂停使用。 2.活动人数达1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第三报告厅,活动人数达2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人数达3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第二报告厅,活动人数达1000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大礼堂。 3.遵守活动场地使用规则,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4.使用部门要保护室内的器材完好,如损坏设备,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加倍惩罚。 5.遵守管理人员的安排,不能擅自动用场地设备,严禁烟火(包括冷焰火,蜡烛等)。 6.使用时间一栏需按“年-月-日 XX:00—XX:00” 7、使用设备情况一栏请认真填写,注明设备使用情况(如灯光、音响、话筒、话筒架等) 8.使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签名同意,并盖学院团委章。 9.当活动场地申请批准后,请于当天下午4:30至5:30将表送至大礼堂二楼团委礼堂值班室。(付老师 10.场地使用时间如有改变,务必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团委分管老师。 11.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须将活动场地卫生打扫干净,当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2.申请表格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予礼堂值班室,一份申请方留存,一份团委留存。 13.请使用单位遵循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该使用单位至少一个月的活动场地申请资格。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