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程序》ppt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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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窗口经办人收件后如不能即时办结转移手续的应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并与镇街经办人员约定后续事项,办结业务后退回一份已盖章的汇总表作为凭证交镇街经办人建账使用。办结转移的汇总数据于社保月结日上报 广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文件解读 2015.11.12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起草背景和编制过程 内容解读 定位和作用 目录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多年来,本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快速发展,市退管办对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从不同角度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文件,涉及用人单位移交、社会失业人员申办退休、个体私营民营三资企业倒闭退休人员接收等情况,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细化本市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流程 三、明确细节性问题,如社保转移、医保延缴、监督管理等 一、作为《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的配套文件 定位和作用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起草背景和编制过程 1、《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穗府令第127号)已经2015年6月9日市政府第14届1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2、修订《关于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业务流程的通知》(穗退管办字 〔2011〕42号)文件,按照《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修改适合各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工作程序。 3、进一步简化移交程序,完善配套表格样板内容。 穗府令 [2015] 127号 指导 文件 指导 文件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内容解读 第一、 二 部分 第三 部分 第一、二部分 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程序。明确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的前期工作、用人单位到区退管办、社保经办机构、移交特殊人员的相关手续。 第三部分 明确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四部分 提出人社部门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及相关处罚情况。 第四 部分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具体内容解读: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 1、制定移交方案;究竟什么时候制定?需要制定多少次?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3、三方协商;协商机制需要有哪三方组成? 一、用人单位在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前期要做些什么工作? 2、移交方案公示;怎样公示,公示时间多长? 4、用人单位还需要到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吗?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具体内容解读: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 1、进一步明确不具备本市户籍的退休人员需要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退管机构办理移交; 2、无需各级人社部门同意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复函; 3、移交退休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均可; 4、采取过渡形式管理的挂牌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区管理,需提供批准挂牌管理复函的复印件一份。 二、用人单位到区退管机构办理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材料变化: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协同办理 必须办理 具体内容解读: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 区退管机构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税部门 具体办理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审核移交资料,接收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用人单位办理完退休人员移交手续后,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区退管机构盖章后的《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于当月,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移交的未满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若退休人员需要继续享受医疗待遇,请到地税部门办理医疗保险延缴手续。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具体内容解读: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已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档案的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发待遇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将其档案按有关规定移交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 退休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机构办理社会化服务管理登记手续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机构 区退管机构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是指符合退休条件,无单位依托,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会人员。 纳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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