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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标准.doc

发布:2017-05-12约1.3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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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标准 一、重要公共建筑物 1?、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3、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 5?、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6?、高峰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7?、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8、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其它公共建筑物。 9?、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 二、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一类保护物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 1?、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 2?、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8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3?、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和藏书量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等建筑物。 4?、县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支行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5?、高峰使用人数超过1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公众聚合娱乐场所。 6?、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7?、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店(商场)、综合楼、证券交易所;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店(商业街)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8?、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建筑物。 9?、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居住建筑(含宿舍)、商住楼。 10、高层民用建筑物。 11?、总建筑面积超过6000m2的其它建筑物。 12?、车位超过50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150个的停车场。 13?、城市主干道的桥梁、高架路等。 (二)二类保护物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和一类保护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 1?、体育馆、会堂、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客运站、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娱乐场所等室内外公众聚会场所。 2?、地下商店(商业街)、总建筑而积超过1000m2的商店(商场)、综合楼、证券交易所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3?、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类建筑物。 4?、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居住建筑(含宿舍)或居住建筑群。 5?、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 m2的其它建筑物。 6?、车位超过20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50个的停车场。 7?、除一类保护物以外的桥梁、高架路等。 (三)三类保护物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类和二类保护物以外的建筑物。 注:与上述同样性质或规模的独立地下建筑物等同于上述各类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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