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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题目案例1临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得悉加拿大公司供给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马上通知加拿大公司:距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临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马上向泰国公司供应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旧坚持临时中止履行合同。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案例2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觉货物品质仍旧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案例3货物的风险转移。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2006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案例4是否构成根本违背合同。200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誉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全部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誉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对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此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问题:什么叫根本违背合同,什么状况下可以采纳解除合同的救济。案例5买方解除合同。200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试验性用法中发觉,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展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的确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 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用法的局部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当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那么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旧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当供应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根据A公司的要求供应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局部。后由于新供货方的缘由,B公司仍旧未能履行义务。200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恳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用法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担当;〔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担当;〔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担当。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背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案例6买方要求损害赔偿。200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200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那么卖方将不交货。对此,卖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查找替代物,但新供给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5.6万美元。买方当即未马上补进。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给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问题:补进属于哪种救济方式? 买方要求是否合理?案例71998年4月,中国进出口贸易A公司售与法国B客户货物一批。B客户按合同规定开出不行撤销即期信誉证。开证行系法国的R银行,通知行为法国在我国的C分行,该信誉证要求C分行保兑并指定由该行议付。8月25日,A公司将货物以多式联运方式,从内地装火车到香港转海船运往目的港,并由当地外运公司签发了陆海联运提单。8月27日,A公司将全套单据寄交C分行议付。9月1日,C分行向A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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