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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并购之法律问题.pdf

发布:2021-09-20约4.58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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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并购之法律问题 迩来,企业并购蔚为风潮, 新企业并购旧企业已不新奇, 小企业并购大企业正大行其道, 种种并购类型, 让人看得眼花撩乱, 目不暇给, 许多人原本在公司里做得好好的, 数十年如 一日,却可能在一夕间换了老板,甚至换了一家公司,不禁令人慨叹,时代真的变了。 所谓「并购」 ,乃是合并( Merger )与收购( Acquisition )的简称。合并是指两家公司 合并, 不透过解散清算程序合为一家公司的行为, 收购则是指一家公司以现款、 债权或股票 购买另一家公司股票,对公司取得实际掌控权之行为。 公司并购在法律层面的考量上可分三阶段观察: 一、并购前之法律风险评估及保秘协定 之签署。二、并购程序中之法律审查。三、并购后之法律问题处理。以下将循此三阶段分析 之: 一、并购前之法律风险评估及保密协定之签署 (一)、并购前之法律风险评估 所谓法律风险评估, 即是要评估并购行为是否为法律所许, 法律是否对行业别或并购行 为有特别规定。 须知, 并购行为因动辄牵动市场整体生态, 对产业影响至巨, 所以为防范未 燃,法律会对之有一定规范。 此间最重要者, 厥为公平交易法、 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之规定。 1、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着眼于市场垄断及不公平交易之防范, 基本上并不介入小型企业之合并、 结 合,但若合并造成市场巨大变化或规模庞大,则公平交易委员会则会要前应事前审核许可。 故在评估法律风险时,须先查明并购是否是属于事先审核的样态。 2、公司法 在公司法关系企业章中, 对何谓关系企业有明确定义, 若收购股票到一定比例, 则双方 会成立关系企业的关系, 若成为关系企业, 则须受较严格的规范,若不欲受此规范, 在收购 比例上即应有所调整。 3、证券交易法 在透过买入股权取得经营权的模式, 须注意证券交易法的规范, 不得有内线交易或提早 揭露资讯意图影响行情之行为。 (二) 保密协定之签署 无论是并购方或被并购方, 其在并购过程皆会揭露许多机密资料, 此资料一旦流出, 对 双方将有极大影响,所以双方在 资料揭露予对方前,会要求先签定保密契约书,互相约定 此资料不得揭露予第三人。 二、并购程序中之法律审查 (一)审核评估( Due Diligence ) 公司初步决定并购对象后, 即应开始审核评估。 于此皆段应广泛要求被并购公司提出各 项资料, 以便进行资产评价、 风险推估以及各项成本分析。 此阶段因是决定是否并购的前置 步骤, 所以各项资料须详细评估审阅, 以利求得被并公司的正确资产、 并购风险以为适当决 定。在法律方面, 首重各项契约审核, 公司所有之权利及所应负担之义务应藉契约详为审查。 其中有关借贷、担保之契约,悠关并购风险至巨,须详为审查。晚近,因智财工业发达,有 些公司之智财价值甚至远胜于其有形资产, 所以, 公司有何智财方面的财产应详为查明 (例 如已申请之商标、专利权或获得授权之证明) ,现今的并购,有时候,目的仅是为了取得某 些授权, 而非着眼于公司的有形资产, 所以智财契约之审查须极为谨慎。 另外, 台湾企业盛 行五鬼搬运, 企业负责人往往制造一些假契约, 将公司资产搬到自己口袋里, 故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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