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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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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会计字[2007]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17 实施时间: 2007-1-17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次: 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发文内容: 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证券公司将于2007年起全面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为了使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稳妥、高效地进行,保证会计信息和监管信息的质量,现就过渡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上市证券公司(被托管和行政清理的除外)应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编制2006年年报,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本通知附件要求,编制股东(所有者)权益调节表,反映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调节表应当经会计师审阅并连同审阅意见报我会会计部、机构部或风险办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备案。 二、2007年6月30日以前,非上市证券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现行方式报送月度报表相关信息。同时,每月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向我会机构部或风险办及注册地证监局报送股东(所有者)权益调节表,并对重大差异加以解释。月度调节表不需审计。 三、非上市证券公司应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财务系统调整,按照新会计准则及指南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自2007年7月1日起,所有证券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相关月度报表。 四、上市证券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会计信息,执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2007年6月30日之前向我会机构部和注册地证监局报送的月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按新会计准则编制,并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其他月度报表报送要求不变,但月度报表中确有与新会计准则不相匹配不能按原有要求或格式填报的,暂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报表及详细说明。 五、所有证券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2007年年度报告。 附件:股东(所有者)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股东(所有者)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要求 股东(所有者)权益调节表 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所有者)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4 衍生金融工具 5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6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7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8 股份支付 9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10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11 所得税 12 其他 2007年1月1日股东(所有者)权益(新会计准则) 附件: 股东(所有者)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编制差异调节表,对相应的栏目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栏目。 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原则上应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和披露差异调节表。 2、证券公司在编制差异调节表时,应对重要项目以附注形式进行说明。 3、主要项目编制说明如下: 第1、2项,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按2007年1月1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或调减留存收益;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2007年1月1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或调减留存收益。 第3项,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部分的价值,调增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比如包括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按归属于权益成份的金额调增资本公积)。 第4项,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应根据2007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或调减留存收益。 第5项,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和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填列。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调增或调减留存收益,其他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调增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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