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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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OpenSatck等云计算开源技术相关企、事
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接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团体使命:推动OpenStack等开源技术、产品和产
业在中国的发展,搭建良好的生态系统。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组织文件”指:《云计算开源
产业联盟章程》、《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会员管理办法》、《云计算开
源产业联盟会费管理办法》和《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
等文件。
第六条 “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章程”指:云计算开源产业联
盟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的内容包
括使命、目标、组织结构、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领导者的产生和
任期、经费管理和使用、保密要求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所有加
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遵守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章程。该章程由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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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负责审议、拟定和修改。
第七条 “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指:希望加入云
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的公司及其他组织所必须签署的申请法律文件。
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章程是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员申请表的组成部
分,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及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章程中
明确规定了各类会员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并规定了所有云计算开源
产业联盟成员对于自身或其它会员的相关知识产权使用方法以及权
利义务条款。该申请表由理事会负责审议、拟定和修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团体接受指导委员会指导。本团体组织最高权力
机构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及若干工作组。
第九条 指导委员会成员由政府推荐、理事会遴选和聘任,
由来自中央的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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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联盟确定发展方向和决策重大事项;
(二)指导理事会制定联盟的战略规划、行动计划、重大专项
工作等。
第十条 理事会是本团体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 负责对涉及和影响本团体的重大事项做决定;
(二)决定本团体业务的运作方针和运作计划;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和常务理事长;
(四) 审批本团体财务预算款项使用;
(五)决定增减理事会成员;
(六) 审批会员加入与退出;
(七)决定本团体组织变更及终止;
(八)修改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组织文件内容;
(九)对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组织的立项、成果发布、组织架
构变动、重大技术决策等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理事会员和顾问
组成。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名、常务理事长1名和理事若干。理事由
理事会员单位委派代表组成,每家会员单位委派1人。理事可以参加
理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顾问可以参加理事会
议讨论,没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若成员单位委派人员需要
变动调整,需要向理事会提供书面通知,并重新委派新的人选。
第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方式。理事会会议表决由理事长或
常务理事长发起,由理事会成员讨论,理事会员行使表决权,每个
理事会员单位1票。理事会员的投票分为赞成票、弃权票和反对票。
对于一个表决决定,必须获得至少2/3 (含)赞成票。对于理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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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单位代表缺席的情况,视为该会员单位投弃权票。
第十二条 理事长和常务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五年
一届,可以连任。常务理事长受理事长委托,联盟相关工作中行使
理事长权利和义务。如遇理事长辞职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理事
会重新选举。
第十三条 理事长和常务理事长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代表本团体全体成员出席或派代表出席对外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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