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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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大学(函授)毕业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暂 行 管 理 规 定
继续教育学院编制
洛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夜大学(函授)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暂行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学生学习深化与知识升华的重要过程。学生可根据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计划独立完成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包括外文资料)、确定方案、设计与计算、实验处理、绘图、书写技术文件(论文)和答辩等毕业设计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而且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进行了全面检验。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应从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发展出发,以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宗旨。题目和内容要考虑学生基础,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分量要适中,注意新技术、新的计算方法、测试手段应用的训练,使学生既有能力完成又有创新的可能。
2.设计题目的选择可以是生产企业的真题,也可是以生产背景的自拟题目。设计(论文)不得有五年以上的题目,每年题目的更新率不低于25%。
3.论文题目一般是教师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可以是产学结合的科研任务,也可以是自选的研究题目。
4.工科类专业选题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理科类专业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应来源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学科前沿。文、经、管、法类选题,原则上要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
5.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也可鼓励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命题。题目既要有新颖性又要有一定的学术性。
6.题目应以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周做好准备,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备案。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及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应认真对各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1.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本,并在答辩后交回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存档。
2.向学生讲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进度计划、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本科)、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本科)、写作提纲中所存在的问题 , 提出审查 ( 修改 ) 意见。
3.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撰写论文、论文装订、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应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公式和数据、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对学生工作态度、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做出评语。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有抄袭现象。
5.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指导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存档。
6.指导教师每周应保证4个半天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
7.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教学系、部应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指导,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理工科类不宜多于8人,文、经、史、管、法类不宜多于12人。
三、学生的资格及要求
1.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修完所学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及格(或学分)要求。
2.每位毕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活动。
3.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遵守纪律, 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4.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5.认真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6.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7.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任务后,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好,交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后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好送交指导教师。
8.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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