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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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XX.1—XX.3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技术规范
(暂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Monitoring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Industry Capital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Check and Accept of Completed Project
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 布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水泥工业的特点,制定本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水泥生产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泥生产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选择、监测点位布设、采样、分析方法、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编制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等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泥生产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计、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引用而构成本技术规程的条文。
GB4915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
采样方法》
HJ/T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HJ/T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及检测方法》;
《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国家及本行业对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控制要求制定的新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经颁布也应被本技术规范引用。
本规范所引用的标准使用其最新版本。
3.验收操作程序
3.1验收监测操作程序
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按照图3-1所示验收监测操作程序开展工作。
3.2验收监测技术程序
水泥生产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须遵循以下验收监测技术程序。
3.2.1准备阶段: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保检查;
3.2.2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阶段:在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定验收监测工作目的、程序、范围、内容;
3.2.3现场监测阶段:依据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监测及检查;
3.2.4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阶段:汇总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得出结论,以报告书(表)形式反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结果。
4.验收监测工作的前期准备
4.1 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调研
4.1.1资料搜集
建设单位应向验收监测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报告资料: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文件资料: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试生产报批手续、设计和施工变动报批手续的批文;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
图件资料: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规划图、厂区总平面布局图(含厂区周边环境情况)、所在地风向玫瑰图、堆场地理位置图、生产工艺
流程图、水平衡图、废水废气排放监测点位平面和立面图。
4.1.2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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