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皮卡车)车辆租赁合同.doc

发布:2019-01-14约1.5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车 辆 租 赁 合 同 甲方:陕西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车 辆 租 赁 服 务 合 同 承租人(甲方):陕西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出租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配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 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每车每月租金 元/(每日租金 元)。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 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承租方(甲方):陕西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授权代表(签字): 出租人(乙方): 联系电话: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