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装修与远程视频设备采购的项目合同.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贵州省毕节供电局威宁供电局会议室装修与远程视频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NWGDBJ/2014-B10
甲 方:贵州省毕节供电局威宁供电局
乙 方:云南瀚瀚软件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五月
签订地点:贵州·毕节
甲方(委托方):贵州电网公司毕节供电局威宁供电局
地址:贵州省威宁县建设东路56号
邮编:553100
传真:0857-6224553
电话:0857-6224553
联系人:马玉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威宁县支行
账号:8540010400002904
乙方(受托方):云南瀚瀚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廖烈男
住 所 地:昆明市经开区佳逸盛景花园8栋1011室
电 话:0871
传 真:0871
通讯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师范大学旅游地理学院楼三楼
邮政编码:65000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
账 号:626198203
开户银行地址:昆明市科医路2号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计算机系统集成保护条例》、《专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条款,在本着友好自愿、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局会议室装修与远程视频设备采购项目制定本合同,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贵州电网公司毕节供电局威宁供电局会议室装修与远程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双方的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义务
2.1.1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交付材料和设备。
2.1.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协调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试验场地和力所能及的有利于工程施工的支持;协助乙方进行需求调研、工程设计、安装和调试工作,验收通过后应在相应文件上确认签字。
2.1.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2.1.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2.1.5 甲方应对使用和掌握的乙方有关设计方案等保密,同时甲方对了解和掌握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2 乙方权利义务
2.2.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的实施,设立工程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工程负责人进行沟通和签署相关备忘性文件。
2.2.2 按照附件“设计方案”及合同中相关条款明确的设计目标、按质、按量、及时、可靠地开展工作。
2.2.3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2.4 确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确保该工程按期竣工。
2.2.5 因设备质量、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返工,乙方付全部责任。
2.2.6 遵守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2.2.7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引起诉讼赔偿由乙方承担。
2.2.8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材料和设备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
合同总金额和支付条款
3.1 合同额
3.1.1 本工程合同额为:¥ 578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捌仟圆整)。
3.2 付款方式
3.2.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发出本工程前期所需所有材料和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工程备料款,即:¥2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圆整)。乙方收到首期款后,立即开始现场施工。
3.2.2 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款40%作为工程进度款,即:¥231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圆整)。
3.2.3 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10%,即:¥57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捌佰圆整)。
供货及设备验收
4.1 交货地点:贵州电网公司毕节供电局威宁供电局
4.2 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