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记录的删除与恢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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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记录的删除与恢复;1.记录的逻辑删除:给记录加上删除标记,不真正删除
(1) 菜单方法与鼠标单击方法逻辑删除记录
打开表—【显示】—【浏览】—【表】—【删除记录…】
在“浏览”窗口中单击记录左边删除标记区
(2) 使用逻辑删除命令
格式:DELETE [范围][FOR | WHILE 条件]
说明:省略范围和条件,则只给当前记录加删除标记;
在浏览窗口中删除标记为黑色距型块;
使用LIST命令时,有删除标记的记录前有*号
执行set delete on(默认off)有删除标记的记录不被处理;2.记录的恢复
记录的恢复就是把表中记录的逻辑删除标记去掉。
恢复删除标记的两种方法
(1) 菜单方法与鼠标单击方法
打开表—【显示】—【浏览】—【表】—【恢复记录…】
在“浏览”窗口中单击记录左边删除标记区的删除标记。
(2) 恢复命令
格式:RECALL [范围] [FOR|WHILE条件]
说明:没有FOR短语指定逻辑条件,则只恢复当前记录。;1 直接从”成绩”表中删除第3、6条记录
2 在”成绩”表中删除”语文”成绩小于80分的所有记录.
3 在”成绩”表中删除”平均分”小于70分的所有记录.
;3.物理删除有逻辑删除标记的记录
物理删除就是把打上删除标记的记录从数据表中彻底删除,或把表中的所有记录全部彻底删除而只保留表结构。
物理删除方法
打开表—【显示】—【浏览】—【表】—【彻底删除记录…】
;使用鼠标和菜单替换字段内容
【显示】—— 【浏览】——【表】——【替换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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