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商户财产险保险方案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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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商户财产险核保规则及保险方案
一、核保规则
本方案仅限于大型、规范的购物商场或写字楼内的正规商铺,其他类型商户(比如小商品市场、批发城、农贸市场、建材城等内的商户)不适用本方案;
商场物业或个人商户自身均可以作为本方案的投保人。如果是商场物业方来投保,可以对商场内的所有商户进行统保,投保方式可以是固定限额(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或足额投保(统计各商户实际保额,列明清单)。
所有流动资产必须位于承保的标的范围内,不承保外部仓储存放的资产。
不承保位于地下的商户。
5、不承保位于水灾地图内标的的一楼水灾责任。
6、投保资料
方案一:投保资料为公章用印的投保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客户需提供);客户公章用印的投保单(个人客户需签名);商户清单。
方案二:投保资料为公章用印的投保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客户需提供);客户公章用印的投保单(个人客户需签名);商户及保额清单。
7、保额权限以各机构核保人原有权限为准,超权限的上报总部。
二、保险方案
(一)方案一:采取固定限额,约定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保险种类 财产基本险 投保人 商场物业统保或个人商户单独投保 被保险人 商场物业或个人商户 保险财产地址 具体地址需明确详细范围 保险期限 一年 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适用条款 财产基本险 扩展条款 盗窃险条款
水暖管爆裂扩展条款(可选);
自动喷淋水损条款 保险金额 保额5万/户(包含装修、办公设备、商品等,无需明确各部分保额) 费率 基本险:费率0.2%,即每单保费100元;
综合险:费率0.4%,即每单保费200元;
每个附加条款25元 免赔额 主险
附加险免赔详见后附列表。 保险费 保费=主险保费+附加险保费 特别约定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均不属于本保险承保标的;
2、【盗窃】指公安机关证明的、外来人员(指除被保险人雇员以外的人员)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明确痕迹的偷盗行为。【抢劫】指公安机关证明的、外来人员(指除被保险人雇员以外的人员)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占有保险财产的行为。(附加盗窃险扩展条款须约定此条)
3、本保单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二)方案二:足额投保方案
保险种类 财产基本险 投保人 商场物业统保或个人商户单独投保 被保险人 商场物业或个人商户 保险财产地址 具体地址需明确详细范围 保险期限 一年 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适用条款 财产基本险 扩展条款 盗窃险条款
水暖管爆裂扩展条款(可选);
自动喷淋水损条款 保险金额 需与客户沟通约定保额 费率 详见 免赔额 主险 保险费 保费=主险保额*主险费率+附加险保额*附加险费率 特别约定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均不属于本保险承保标的;
2、【盗窃】指公安机关证明的、外来人员(指除被保险人雇员以外的人员)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明确痕迹的偷盗行为。【抢劫】指公安机关证明的、外来人员(指除被保险人雇员以外的人员)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占有保险财产的行为。(附加盗窃险扩展条款须约定此条)
3、商品/仓储物/存货须有详细进出货帐、单证记录(进货须有完整的登记帐册及票据)及备份,保额按进货成本价确定,出险后依据出险时的进货价帐面余额与保险金额比例计算赔款。
4、本保单约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帐面原值,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帐面余额。
附表:方案二分保额段承保费率表
保额区间(万元) 基本险费率 综合险费率 20(含)-----50 0.2% 0.26% 50(含)-----100 0.18% 0.23% 100(含)----200 0.16% 0.21% 200(含)-----500 0.14% 0.18% 500(含)----1000 0.12% 0.16% 1000(含)以上 0.10% 0.13%
附加条款名称 费率 免赔 盗窃险条款 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取高 水暖管爆裂扩展条款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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