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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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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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案)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山东天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监制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 临沂市瑞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项目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创效益、争一流、上等级为目的,为顺利完成本工程所签订的各项指标,发包人受山东天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地地点:
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承包指标
1、经济指标
1.1 承包价
承包人按结算价款的 %上交发包人(含税金)。工程结算价款按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执行的计价办法确定。(如另有约定,在补充条款中明确)
1.2 工程款收支与管理
乙方承包的工程款由集团公司财务科代管。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以加盖集团公司财务科收款专用章的收据为凭证。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形式收取工程款。
1.3 分配方式
由集团公司财务科从建设方每次拨款中按上述比例留,其余部分拨至乙方帐户,全部用于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有监督控制权。
2、技术指标
2.1 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达 标准。
2.2 安全
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消防事故,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现场文明施工
以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现场文明卫生施工达标标准为依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必须达标,建设方指定的创优指标必须完成。本工程创优指标为 。
2.4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3、建筑材料的采购及验收
3.1 可调价材料: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采购,采购前7日将材料采购计划(书面形式)报发包人,发包人7日内予以审核并签署意见,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材料不得采购及使用。调价材料进场后2日内,承包人应持购物发票报发包人签字认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否则以发包人考察的价格为结算价。
3.2以下材料由发包人定购(或与承包人共同考察定价):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铝合金、防盗门、夹板门、屋面防水材料以及水、电、卫等建筑材料和器具、墙地砖、阳台栏杆、窗台板及全部安装主材,其价格按照临沂市建设局定额站规定的预算价格进行工程结算,并及时办理拨款手续。
3.3 发包人定购的材料,承包人负责提取(运费由发包人支付)并应进行现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否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
3.4 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责任在发包人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经发包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四、合同组成文件
1、本合同约定内容。
2、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
3、图纸及变更协议等。
4、山东天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五、竣工结算
1、经济指标
1.1 工程竣工交验之日起,承包人必须于10日内将全部成本
费用办理完毕各项手续入帐,与发包人核对无误双方签字认可后,同入帐单据一并封存。
1.2 与业主结算后30日内,双方进行结算,发包人提取上交后,盈亏归承包人,盈余部分在业主工程款全部到位后付清,亏损部分由承包人风险质押金偿还,不足部分发包人继续向承包人追偿。
1.3 双方结算完毕后,如再发现本工程结算(封存)成本范围外的债务,承包人应按发生总额的2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技术指标
2.1 质量
2.1.1 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发包人罚承包人结算价款的 %作为质量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亦由承包人承担。
2.1.2 工程保修执行业主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履行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出现问题不及时修复时,发包人派人修复并按实际费用的两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
2.2 安全
承包人如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司法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的调查,并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2.3 现场文明卫生
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奖罚。
2.4工期
以业主的工期奖罚全额与承包人兑现。
六、发包人责任
1、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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