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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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7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
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
招生“申请-审核”制,结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7 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
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17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017 届非学历教育研究生不能作为应届生
报考)。
(二)申请材料
1. 《天津大学2017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
提交的材料。
2.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进展状
况及主要成果介绍,随申请材料转化为同一个PDF 文件上传报名系
统。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 年,学费每年10000 元。
四、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
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
对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能力进行评价。通过申
请者的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
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
价。通过资格审查并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
五、多元考核方案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
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外国语考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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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福成绩80 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6 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及以上;
4.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英语测试成绩
合格。
注:
①外国语考核结果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②其中1.2.3.条件中的成绩要求为2012 年1 月1 日以后取得。
③导师团博士招生、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两类考生,学
院对其外国语成绩做统一认定,无须参加e-Learning 考核。
④学院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二)心理测试考核办法
考生进行10 分钟的心理测试。
注:心理测试结果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办法
各一级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的
博士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设秘书1 人。综合考核分专
业考核 (专业基础测试与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两个
阶段进行,各阶段均采用面试方式。
1.专业考核
①考生通过PPT 进行展示 (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硕士
期间的研究成果等),专家问答。
②PPT 展示时间10-15 分钟,专家问答时间不少于10 分钟。
③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
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除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④专业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基础成绩*50%+专业综合成绩*50%
⑤各学科依据考生报名情况及专业成绩划设分数线,分数线以上
考生可进入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环节。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①考生通过PPT 进行展示 (内容包括:博士期间的发展规划及目
标、拟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和自己的设想、预期取得的研
究成果等),专家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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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PPT 展示时间10-15 分钟,专家问答时间不少于10 分钟。
③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
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四)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5%+专业综合成绩*25%+综合素质与
能力成绩*50%
注: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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