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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二).doc

发布:2019-10-07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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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T067 表2 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二)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一 般 项 目 1、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损坏。 2、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3、玻璃幕墙的密封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4、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5、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6、每平方玻璃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7、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mm) 幕墙垂直度 幕墙高度≤30m 10 30m<幕墙高度≤60m 15 幕墙高度≤90m 20 幕墙高度>90m 25 幕墙水平度 幕墙宽度≤35m 5 幕墙宽度>35m 7 构件直线度 2 构件水平度 构件长度≤2m 2 构件长度>2m 3 相邻构件错位 1 分格框对角 线长度差 对角线长度≤2m 3 对角线长度>2m 4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适用于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施工检验批一般项目质量验收,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其中允许偏差项目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四川省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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