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达标标准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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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安全标准化内容 四、总体安排 五、实施步骤 六、政策措施 七、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决定在全市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组织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引导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建立和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考评、培训、奖励约束和信息交流等保障体系,对企业安全现状评估分级,实施分级监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自我改进动力,强化企业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各类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着力构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安全条件,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安全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安全标准化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标准,主要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投入、管理网络和机构、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整改、安全目标管理等方面;二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标准,主要有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施工)工艺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危险岗位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等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考核内容设若干否决项。达标工作实行千分制考核办法,考核700分以上(含700分)为达标,600-700分以下为准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并报市安委会备案。 四、总体安排 重点做好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机械、轻工、冶金、有色、建材、纺织、烟草等12个行业领域 ,按两种类型两套等级标准,分别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分级工作:Ⅰ类为高危行业所有企业和其它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按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安徽省工业企业通用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 ; Ⅱ类为非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主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按照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和《合肥市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合安[2009]5号)文件要求。 五、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分三年实施。具体目标是:全市总达标率2011年不低于10%,2012年不低于50%,201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达标。具体年度达标工作计划和任务由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并报市安委会备案。 (一)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和民爆企业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其它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四)规模以下企业 六、政策措施 (一) 实行考核机制 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对标准化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进行约谈问责。 (二)实行激励机制 对企业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改造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2010]192号文件要求,制定奖励标准和推进措施。 (三)实行制约机制 1.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达标称号或降低等级: (1)经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条件的; (2)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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