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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责任书中的监督单位可否是部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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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责任书中的监督单位可否是部门 篇一:质量监督工作廉政责任书 附件1: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质量监督单位(甲方): 建设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工作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以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乙方应严格按《建设工程(来自:WwW.CssY 书业 网:廉政责任书中的监督单位可否是部门)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三)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双方均应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中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参建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参建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参建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以本人名义或介绍他人参与乙方组织的与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参建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工程项目中有关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 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乙方有义务监督管理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及勘察计单位和检测机构按本责任书的规定自觉履行上述廉政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止。 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徐州市土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定代表人: 项目监督组: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6号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地址: 监督电话:年 月日 篇二:各部门廉政责任书 成武高速公路CWJD5标项目经理部 廉政责任书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成武高速公路机电五标项目经理部 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或暗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违反约定而使用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不准配偶、子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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