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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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有关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对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二、评议时间:每年评议一次,结合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进行。 三、评议方法: 1、召开工委班子成员会,研究拟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安排。在干部会议上进行布置,提出要求,并进行动员。 2、班子成员分析总结全年工作,党政一把手在机关干部大会上报告全年工作,班子成员要写出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述职。 3、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按照相关内容,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评议;对班子成员采取无记名形式,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级进行民主测评表决。 4、召开班子成员生活会,通报群众评议意见和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评议内容 1、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 2、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情况。 3、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奉公、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关心干部职工生活,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6、执行机关各项制度情况。 7、关于领导干部德、能、勤、绩的情况。 五、评议要求 1、工委要端正态度,认真组织,积极做好评议工作。 2、班子成员要认真准备,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3、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在班子内部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推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5、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完毕后,及时写出民主评议情况报告和制订的整改措施。?
昌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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