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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SWXW16-2017季铵盐除菌液.pdf

发布:2018-08-17约2.86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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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司德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巴司德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巴司德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芳芳 本标准于2017 年01 月01 日首次发布 除菌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除菌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双长链季铵盐配制的除菌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023 瓦楞芯纸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 号 GB26369 季铵盐消毒剂卫生标准 卫生部2002 版 消毒技术规范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产品所用原料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原料要求 原料名称 原料级别 原料纯度 双长链季铵盐复合物 通过美国EPA 注册 ≥80% 水 纯化水 100%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指标 产品感官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感官指标 项 目要 求 外 观 无色透明液体,振摇时产生泡沫 气 味 略有特殊气味 4.2 理化指标 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要 求 pH 值 6.0-8.0 含 量 季铵盐:0.1%-5% 4.3 抑杀微生物指标 抑杀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 抑杀微生物指标 项 目作用浓度mg/L 作用时间 杀菌率% 大肠杆菌 500 10min 99.9 金黄色葡萄球菌 500 10min 99.9 白色念珠菌 500 10min 99.9 4.4 净含量 产品的净含量应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 号的要求执行。 4.5 包装外观要求 4.5.1 瓶(桶)身完整、端正、平稳、厚薄均匀、无疤痕、裂纹、变形和明显的色泽差别; 瓶(桶) 口不得有毛刺,螺纹不得中断、歪斜和毛边。 4.5.2 瓶(桶)盖、喷头光滑、无疤痕、裂纹、变形、毛口和明显的色泽差别,松紧要适宜。 4.5.3 瓶(桶)口盖内外清洁,瓶(桶)盖与瓶(桶)口配合紧密。 4.5.4 瓶(桶)身标签印字清晰、端正、完整、符合标样;标签粘贴要端正、牢固,不得有 歪斜、污渍。 4.5.5 商标、包装等上面的图案、字迹要清楚、鲜明、完整;包装上的贴头不得有漏贴、歪 贴、损坏等 现象。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5.1.1 外观 取适量样品,置于干燥洁净的透明实验器皿内,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1.2 气味 取适量样品,进行感官检验。 5.2 理化指标 5.2.1 含量的测定 按2002 版《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表3 的规定。 5.3 杀灭微生物效果测定 按按GB15981 操作。应符合表4 各项规定。 5.4 净含量允差 5.4.1 仪器 电子天平:0~50000g,分度值10g。 5.4.2 操作 取试样1 瓶(桶),用电子天平称量并记录WA ,然后把瓶内产品倒出,用清水洗净,待瓶 干燥后, 称量并记录WB 。 5.4.3 计算 净含量按式(1)计算: 净含量=WA-WB 式中: WA—试样连瓶(桶)重量; WB—空瓶(桶)重量。 结果应符合4.4 要求。 5.5 包装外观 包装外观按4.5 要求检查。 6 检验规则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pH、含量、净含量和包装密封性。 6.1.2 组批和抽样方案 检验以批为单位。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设备生产的产品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以日产 量计。 产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每批在成品仓库随机抽取1 瓶按表2、表3 要求测试。 6.1.3 判定 感官指标、pH、含量、净含量和包装外观及密封性全部合格方可判定此批产品合格。 6.2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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