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岗乡关于小城镇综合市场建设项目的竣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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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岗乡关于小城镇综合市场建设项目的
竣 工 报 告
县发改委:
鲁岗乡小城镇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在省计委驻村工作队的大力帮助下,于2003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2004年3月开工建设,地点位于鲁岗乡政府北300米路西。该项目总投资666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200万元,市县配套200万元,乡自筹266万元,经过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周密布置,严把工程质量关,项目已竣工。现把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工程量完成情况
1、市场道路建设计10120。其中市场外道路硬化(南北大街人行道)8800㎡。市场内道路硬化1320㎡。
2、建综合市场营业用房共计60间计984㎡ 。钢架大棚2座计1425㎡ 。
3、配套设施:建厕所4间,配电室1间,变压器1台,大门1个,市场内下水道200m ,南北大街绿化2200m ,路灯64杆,南北大街下水道2200m 。
4、购置综合市场建设用地10亩,完成附属物拆除。
5、完成临街门面房建设200间计7200㎡ 。
二、资金投入情况
1、市场外道路建设及绿化、亮化、下水道工程建设完成资金投入106万元;市场内道路建设完成投资5万元。
2、综合市场营业用房投入43万元,钢架大棚完成投入34万元,共计77万元。
3、市场内配套设施投入12万元。
4、征地及附属物拆除完成投资46万元。
5、临街门面房完成投入420万元。
三、项目施工管理情况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项目的领导,鲁岗乡成立了小城镇综合市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主抓城建的副乡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施工。
2、严格监督,保证质量。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我们聘请县城城建技术人员为施工监理,对工程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跟踪监督,同时乡领导小组成员、乡人大代表不定期检查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为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奠定了基础。
3、实行“五制”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在建设之初和建设过程中相继建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制等五项制度。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实现了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
四、项目效益分析
小城镇综合市场项目建成后,进一步促进了鲁岗乡城镇化建设步伐,带动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强和规范了城镇市场管理,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进一步完善了小城镇功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可观。
鲁岗乡小城镇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已竣工,各种资料准备完备,请求上级部门验收。
鲁岗乡人民政府 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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