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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2集中联锁关键知识摘要
一、轨道电路
1.轨道电路的定义
为了使机车车辆的行动直接与信号设备发生联系,将一段轨道的钢轨作为导线,两端用绝缘
节隔开(即两钢轨接头联接处用绝缘装置隔开),中间的轨缝用接续线连接起来,一端送电,
另一端受电,这样构成的电路叫做轨道电路。
2.轨道电路的作用
(1)可以检查和监督股道是否占用,防止错误地办理进路,即防止向已经被机车车辆占用的
线路接车。
(2)可以检查和监督道岔区段有无机车车辆通过,锁闭占用道岔区段的道岔,防止在机车车
辆经过道岔时转动道岔。
(3)传输不同的信息,使信号机根据所防护区段及前方邻近区段被占用情况的变化而变换显
示。
二、超限绝缘
1.超限绝缘的定义
装有轨道电路的车站上,轨道绝缘距警冲标一般应不少于3.5m和不大于4m。但是,当相
邻两组道岔警冲标之间的距离不足7m时,安装于它们中间的分界绝缘就不可能满足上述要
求,这种绝缘称为超限绝缘,又称侵限绝缘或侵入限界绝缘。
图1
2.超限绝缘的危害
(1)由于超限绝缘距警冲标小于3.5m,当车辆停留在警冲标内方轨道电路范围内时,因
车辆的最外方车轮距车辆端部尚有一段不大于3.5m的长度,所以其车钩及车辆边缘可能
侵入邻线的建筑接近限界,危及邻线行车安全。
(2)防护超限绝缘的防护信号机,因为其防护作用的存在,对行车工作也存在影响。比如,
因道岔检修时机不当,往往关闭该道岔超限绝缘区段内的其他进路上的列车或调车信号机,
造成冒进信号;在线路应用上,因其防护作用的存在,对能出发的车列,因为信号开放不了,
造成晚点等。
3.如何确保超限绝缘作业安全
(1)在排列通过设有超限绝缘线路或其邻线的进路时,必须认真检查超限绝缘地段无压标
的机车车辆,方可开放信号或放行机车车辆。这种检查任务,从集中联锁设备上皆由其防护
信号机来完成,作业人员只要认真确认信号机的显示状态,即可保证安全。
(2)对于超限绝缘相邻的两个道岔区段来说,任何一个区段被占用都将使经由另一个道岔
区段的进路不能建立(能构成平行进路时除外),车站值班员排列进路时必须确认其相邻道
岔区段空闲,在办理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进路时要统筹考虑。
图2
如图2所示,19号道岔和11号道岔之间有一超限绝缘,当19号道岔定位且19DG显示红
光带时,经由9/11号道岔反位的任何进路都不可能建立;但19号道岔反位时,因与9/
11号道岔反位的进路构成平行进路,故不论其占用与否均不影响经由9/11号道岔反位的
进路。
(3)当经由超限绝缘节其中一个道岔区段的进路建立后,严禁机车车辆占用另一个道岔区
段;其中一个道岔区段占用时,禁止排列经由另一道岔区段的进路。
三、轨道电路的“死区段”
1.轨道电路的“死区段”的定义
在某一轨道电路范围内,如果出现轮对不能将轨道电路分路的地方叫做“死区段”。
2.哪些地点容易出现“死区段”
(1)在两个轨缝错开的地方,两根钢轨分属于两段轨道电路,虽有轮对也不能构成分路就
会出现“死区段”。
(2)在道岔区段的两组切割绝缘之间,两根钢轨同属一种极性,也会出现“死区段”。
3.保证安全的安全措施
(1)为了保证安全,道岔区段的轨道电路发生“死区段”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5m(在旧
结构道岔上可不大于5m),使最短的车辆也不可能完全陷入“死区段”内;相邻两“死区段”
的间隔和“死区段”与相邻轨道电路的间隔各不小于18m(当相邻“死区段”中一个小于2.1m
时,其间隔不小于15m),使最长的车辆也不可能将轮对搭在相邻两“死区段”或—个“死
区段”与相邻轨道电路内。
(2)各站必须与电务联系,车站值班员、信号员极相关行车人员必须掌握本站“死区段”
的设置位置,办理经由“死区段”的进路时,必须确认该区段空闲。
四、敌对进路
站内联锁范围内的固定进路,凡不能以道岔的位置分开敌对关系的均为敌对近路。下列进路
规定为敌对进路:
(1)同一到发线上对向的列车进路与列车进路。
(2)同一到发线上对向的列车进路与调车进路(包括集中联锁的局部控制调车作业)。
(3)同一咽喉区内对向重叠的列车进路。
(4)同一咽喉区内对向或顺向重叠的列车进路和调车进路。
(5)同一咽喉区内对向重叠的调车进路。
(6)当进站信号机外方的列车制动距离内接车方向有超过6‰的下坡道,而在该下坡道方向的
接车线末端末设有线路隔开设备时,该下坡道方向的接车进路与对方咽喉的接车进路、非同
一到发线上顺向的发车进路以及对方咽喉的调车进路。
(7)集中联锁的车站,由于防护进路的信号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