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_2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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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厦门市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1、公共部分(700分)
包括: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九个方面。
类
别
评 定 项 目
分值
(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
(分)
评定
(分)
评 分 标 准
(一)
主
体
合
法
︵
40
分
︶
1.证照齐全有效。
20
证照不齐的评为C级或D级。
未取证的予以取缔。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10
超范围的扣10分。
3.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10
○
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评为C级或D级。
小 计
40
(二)
组
织
保
障
︵
45
分
︶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0
未设置机构或配备安管人员的评为C、D级。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5分,班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2.明确企业内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
未明确安全职责的少一项扣5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少一级扣5分,每少1人扣1分。
3.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
5
查记录,未落实的扣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小 计
45
(三)
宣
传
教
育
︵
75
分
︶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任职。
20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分别扣10分。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0
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部分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3.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15
查记录,未进行入厂、车间、岗位三级教育,每少一级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5分。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5
查培训记录,未进行培训的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3分。
5.教育培训的课程、课时安排符合规定。
5
查培训记录,不符合的扣2分。
6.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
查记录,未组织学习的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2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征订有关安全生产报刊杂志、安全生产读物,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5
未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的扣5分;未征订有关安全报、刊的扣2分。
小 计
75
(四)
安
全
权
益
︵
30
分
︶
1.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5
劳动合同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的扣5分,缺项的扣3分。
2.从业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
现场查问,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使用。
5
查台帐及现场抽查,未落实的扣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10
未参加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扣10分,部分人员未参加的扣5分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
未定期组织健康检查的扣5分,员工未按要求体检的扣3分。
小 计
30
(五)
规
章
制
度
︵
45
分
︶
1.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
5
未制定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的扣5分,缺项的扣3分。
(五)
规
章
制
度
︵
45
分
︶
2.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技术审批、检维修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业绩考核奖惩、防爆、防尘及防毒管理、消防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制度。
1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3分。
3.企业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
未经审批作业的扣10分。
(五)
规
章
制
度
︵
45
分
︶
4.安全生产档案内容齐全。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包括全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包括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章等。⑶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等。⑷安全生产检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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