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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病媒生物防制).doc

发布:2017-12-17约3.34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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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病媒生物防制)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相关数据 满 分 实得分 9.0 病媒生物防制 9.1 组织管理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1、市、区爱卫会制订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得1分;市、区爱卫办有专职人员,各部门、街办、近郊乡镇有专(或兼)职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得1分(1项不合格扣0.3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满足工作需要得3分(未纳入预算扣2分,不足扣1分)。 2、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有防制措施、有上级检查、有工作记录得2分(1项不合格扣0.5分)。 3、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原则,城市公共区域(公园、绿地、建筑工地、垃圾站点、公厕、排水沟、河道、市政管井等),社区、单位、家庭(垃圾站点、厕所、下水道、食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得3分(发现1处孳生地扣0.5分);有孳生地调查报告和环境治理工作总结得2分(1项不合格扣1分)。 4、使用药物、器械科学合理,有药械采购凭据、有消杀记录、有效果评估得2分(1项不合格扣0.5分,使用违禁药物不得分)。对PCO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防制效果进行监测考评得1分(1项不合格扣0.3分)。 5、重点单位(场所)按规范设置防蚊蝇、防鼠设施,有监督检查,有保障达标措施得2分(1项不合格扣1分)。 6、市、区疾控中心承担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设区市每年至少开展鼠、蚊、蝇、 蟑螂中一类抗药性监测,有专项监测经费,监测方法规范,掌握当地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和消长规律,结果及时上报爱卫会得5分(1项不合格扣1分)。 查近三年资料,每得(扣)分点为该项三年总分,如一年不合格,则扣该项分值的1/3。 100.0 40.0 5.0 2.0 5.0 3.0 2.0 5.0 9.0 9.1.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相关数据 满 分 实得分 9.2 现场检查 7、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有图片、有声像、有资料得1分;分级分类型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有会议通知、有教材、有记录得1分(1项不合格扣0.3分)。 8、市、区爱卫会组织专业机构定期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防制效果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得2分(1项不合格扣0.5分)。 9、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巩固措施落实,有阶段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有上级检查(暗访)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得2分(1项不合格扣0.5分)。 10、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通过省级考核鉴定,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三倍得12分。 在建城区范围内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抽样检查。县级城市检查按各类抽样基本量,地级城市按1.5倍基本量,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按2倍基本量,直辖市按2.5倍基本量。 检查类型及抽样基本量: 鼠类: 1、室内抽样量:20个以上单位,折合≥160间房,包括农贸市场(≥1个)10间,宾馆、饭店、招待所(≥3个)30间,饮餐店(≥6个)30间,商场、副食店、超市(≥2个)20间,医院(≥1个)10间,机场或车站(≥1个)10间,机关、企事业单位(≥2个)20间,学校(≥1个)10间,建筑拆迁工地(≥2个)10间,居(村)委会(≥1个)10间。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房间数,15平方米折算为一间,如有缺项或不足量以餐饮店填补。 2、外环境查800延长米。 蚊虫: 1、 居(村)员会≥2个,有独立院落单位≥6个,建筑工地≥2个,下水道口≥10个。 2、大型水体≥2处,取水样≥50勺。 3、诱蚊地点≥2处。 此项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之一 2.0 2.0 2.0 12.0 60.0 9.2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相关数据 满 分 实得分 9.2.1灭鼠 9.2.2 灭蚊 蝇类: 1、室内抽样量:20个以上单位,折合≥160间房,与鼠类室内抽样量相同。 2、蝇类孳生地:室内外垃圾容器≥16个(处),垃圾中转站≥2处,公厕≥2座;外环境查400延长米。 蟑螂: 20个以上单位,折合≥160间房,与鼠类室内抽样量相同。 1、室内检查农贸市场,饭店、宾馆、招待所,餐饮店,医院,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饲料厂、粮库、粮站等),学校,商场、超市,居(村)委会,建筑工地等。检查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得7分(每超过1%,扣2分)。 2、在进行上述检查的同时,查看房间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设施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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