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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建工作要点
XX年通伏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乡第九届人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创新突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幸福新通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把教育实践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以“改进作风、改革创新、改善民生、群众满意”为载体,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工作,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成效。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下基层、送政策”紧密结合,与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与抓好 “ 美丽村庄”建设紧密结合,实现经济工作与组织工作相互促进。
2、深入开展“驻百村、走千企、访万户”活动。结合机关干部“下基层”,开通“民意直通车”,深化“两定一评”和结对共建机制,积极推进“十跟进”群众工作工作法,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两代表一委员”服务群众工作,完善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打造民生服务流水线。
二、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3、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举办10期培训班,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区、市、乡全委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4、加强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坚持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重点抓好乡镇中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公务员的培养使用。
5、学习贯彻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及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
三、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6、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新要求,有效整合观摩评比、专项督查、目标考核等各类考核资源,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德的考核和平时考核,注重分类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7、强化干部日常监督。进一步深化责任追溯制度,强化“首问责任制,畅通来访、来信、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坚持提醒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8、深化干部“干事档案”工作。强化“干事档案”结果运用,从严把关审核,将干事成效作为提拔使用干部、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培养的重要标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9、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突出服务型党组织特性,在服务内涵上着力,丰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载体,推行“五本账工作法”,提升乡镇服务效能;在各支部开展“三带三满意”活动,凝聚新农村建设合力;形成和谐发展良好氛围。年内在各领域培树服务型党组织典型2个。
10、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双培养一加强”活动,推进“基础达标、星级创优”考核,激励村干部创先进、争优秀。强化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完善村干部档案,配合上级组织落实村(居)干部补贴、社会保障等制度。
11、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标准把好“入口”关,畅通不合格党员“出口”,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强化“两个基金”管理,培养“双带”党员典型。
12、抓好党建基础工作。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抓好村级活动场所“六个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村(居)活动场所服务功能示范点。
1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改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跟踪问效、督查通报等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基层突破性和创新性工作的奖补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
14、切实改进作风。认真抓好机关支部及各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乡村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为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依据。
15、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经常性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和 “十严禁”等规定,提高乡村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完善政务、会议、接待、保密等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XX年通伏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乡第九届人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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