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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为进一步健全天津市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
利用我市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
作的意见》、《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测绘保障范围
(一)天津市行政区域。
(二)某一区、县行政区域。
(三)某一街、镇、乡行政区域。
二、保障任务
测绘应急保障的任务是为天津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
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序地提
供各类地形图、地图产品、影像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
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测绘成果。根据需要,开展遥感监测、
导航定位、实测地形图等应急测绘成果的制作、数据处理与
加工。
三、保障对象
(一)天津市市委、市政府;
(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市有关部门;
(三)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
门;
(四)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五)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其他相关单位或组
织。
四、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成立天津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既天津市测绘应急
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组
织我市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测绘工
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测绘管理处处长、各区县规
划局局长及有关测绘单位的主要领导。
(二)办事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津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
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测绘应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
天津市测绘院、天津市勘察院、各区县测绘队伍及各测
绘单位为天津市突发事件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构。
天津市测绘院负责提供各类地形图、地图产品、影像图、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测绘成果;地理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维
护与更新;应急开展遥感监测、导航定位、应急航摄、实测
地形图、数据加工处理制作等应急技术保障任务;并负责测
绘应急地理信息跟踪报告等工作。
天津市勘察院负责提供机载LIDAR航测影像图及有关数
据、图纸。
各区县测绘队负责本区县既有测绘成果的提供和应急
实测任务。
天津市其它测绘单位按作业范围和既有测绘资料提供
测绘成果和有关数据并承担相应的测绘任务。
五、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者收到国家
及市警报信息,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启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国家及市突发事件指挥
机构、国家测绘局沟通,与事发所在地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
门,直至街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掌握事件范围
和程度,提出应急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应急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
工迅速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启动 24 小时值班制度,应
急绿色通道,有关领导、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后勤保障及
时到位。
(四)根据需要 1 小时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事
发地应急测绘成果目录及能够公开使用的测绘成果,2 小时
内提供既有相应测绘成果。无适宜测绘成果的 4小时内提供
遥感监测、导航定位、实测地形图应急方案。其测绘成果力
争 48小时内完成。根据国家和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特殊需求,
及时组织开发专项应急地理信息服务系统。
六、响应中止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接到国家
及市政府宣布解除警报,市测绘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响应中
止。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担应急测绘任务的测绘单位做好总
结并继续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部门,做好事后测绘
保障工作。
七、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高
度重视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动员,
全员上岗,积极投入应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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