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消防安全-培训课件.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 (一)做专街道(乡镇)“大网格”,健全消防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街道(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综治办、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文教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社区(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并指派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防火委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 (二)做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壮大一线消防管理队伍。各社区(行政村)成立消防管理小组,由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社区(行政村)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 (三)做实片区、单位“小网格”,发展群众性消防自治组织。各社区(行政村)要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形成责任片区。指派社区居委会(村“两委”)委员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责任。街道(乡镇)防火委要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社区(行政村)要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小网格”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要加大基层消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保障基层消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投入;拓宽基层消防投入渠道,鼓励热心消防事业的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资助和捐赠。 (三)要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加快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不断推进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安消防一体化. 推动城乡治安巡防队承担防火检查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 (四)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和行政村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街道(社区)要根据需要增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点。 三、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 (一)建立网格化检查排查机制。街道(乡镇)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社区(行政村)要每周组织居委会(村“两委”)委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小网格”内的巡防队员、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二)建立隐患移交处理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核实和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督促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三)建立网格化宣传服务机制。 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要继续在“九小”场所推行消防标牌化管理,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四、强化措施,确保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 (一)实行分包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及县(市、区)防火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大网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及街道(乡镇)防火委负责人分包“中网格”,社区居委会(村“两委”)委员分包“小网格”,逐级督促、指导工作落实。 (二)要齐抓共管。各级公安、消防、综治、安全监管、农 一、大网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一)组织机构:所有街道、乡镇依托安监办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国和省级重点镇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办公室,明确2-3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所有消防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办公设施: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悬挂(或粘贴)“消防工作办公室”标牌;根据街道(乡镇)规模大小、消防工作人员数量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以及供消防安全检查、宣传专用的交通工具。 (三)工作制度:1、逐级分包制度;2、联防联治制度;3、定期检查制度;4、隐患处理制度;5、联席会议制度;6、宣传培训制度;7、信息报告制度。 四)人员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文教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等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要组织人员分包社区、行政村,督促工作落实。 (五)上墙图版:1、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