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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的报告书.doc

发布:2018-06-14约7.24万字共12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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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任务由来 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是湖南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交通中心,现辖芙蓉、天心、岳麓、雨花、开福五区和长沙、望城、宁乡三县及浏阳市,总面积11819.5 km2,其中市区面积556.33 km2。境内主要水系为湘江。湘江由南往北纵贯长沙市区,将城市分为东、西两部分,不仅是长沙市上百万人民生活和生产的主要水源,也是主要的纳污水体。长沙市尤其是河西岳麓区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经农田、菜地、鱼塘、港渠进入湘江,使湘江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对水体环境和社会、经济产生一系列的危害。 2000年长沙市城市排水量已达到90×104m3/d,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仅有32×104m3/d,加上正在建设的长善垸污水处理厂,至2010年总处理能力仅为44×104m3,污水集中处理率仅达到43.1%,这同国家关于2010年全国“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要求和《长沙市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的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的宏伟目标相差甚远。同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到2005年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岳阳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湘江长沙段的水质污染问题,保障长沙市人民用水安全,提高长沙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促进湘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长沙市计委、建委、公用事业管理局、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河西三汊矶建设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处理规模30×104m3/d(近期)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排水管道系统。本项目汇水区域面积为69.87km2,规划服务人口2010年43万人,2020年65万人。项目投入运营后,加上正在建设的长善垸污水处理厂,至2010年长沙市污水处理能力将由目前的32×104m3/d增加到74×104m3/d。 目前《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已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湘发改地区[2004]522号)(见附件一)。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xxxx进行岳麓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二)。接受任务委托后,xxxx成立了项目环评工作小组,并会同建设单位、协作单位、设计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97);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96);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 (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清洁生产促进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长政发[2001]10号); (22)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03]77号); (24)《长沙市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4]16号); (25)《长沙市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发[1999]45号); (26)《望城县政府关于公布望城县水环境功能的通知》(望政发[2004]13号); (27)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 (28)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湘发改地区[2004]522号); (29)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委托书》。 1.3 环境保护目标 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岳麓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道工程的建设,为改善湘江长沙段水质,本工程建设期及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保护湘江二水厂(新址)取水口上游1000m至傅家洲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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