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家属丧葬慰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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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家属丧葬慰问
篇一:公司参与员工喜病丧事规定
关于公司参与员工喜、病、丧事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更好地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规范公司“送温暖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公司“员工婚嫁庆贺”、“伤、病、残、困难家庭等员工的慰问”、“丧事慰问”三部分。 1. 公司员工婚嫁庆贺
1.1 慰问对象:公司在职员工(已向董事长发出请帖) 1.2 慰问的费用标准及档次:
1.2.1 慰问的费用标准:高层管理人员1000元;中高层管理人员600元;普通员工200元。
1.2.2 慰问的档次:普通员工结婚,由其所在部门领导参加;中高层管理人员结婚,由部门分管总监或工会负责人以上领导参加。工会负责拟订新婚贺词,并在婚宴上宣读祝贺。
1.2.3 公司在职女员工分娩,在其产假期间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品购买标准为:高层管理人员100元;中层管理人员80元;主管级60元;普通员工40元。
2. 对伤、病、残、困难家庭等员工的慰问 2.1 慰问对象:
2.1.1 因工受伤、住院或在医疗期内的员工; 2.1.2 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住院治疗的员工; 2.1.3 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的员工; 2.2 慰问的费用标准及档次: 2.2.1 慰问的费用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100元;中层管理人员80元;主管级60元;普通员工40元 2.2.2 慰问的档次:
普通员工休病假的,由其部门负责人前去探望;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休病假的,由病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代表组织看望。 2.3 慰问的频次:
病假3-15天的,探望1次;病假1个月的,每两周探望一次;病假1个月以上的,第一个月每两周探望一次,之后每月探望一次。
3. 丧事慰问
3.1 慰问对象:公司在职员工去世 3.1.1 慰问的费用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1000元;中层管理人员600元;主管级400元;普通员工200元 3.1.2 慰问的档次:
在职的中高层去世,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主席以上领导探望;普通员工去世,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负责人探望。 3.2 慰问对象:在职员工直系供养亲属去世(如父母、配偶、子女) 3.2.1 慰问的费用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1000元;中层管理人员600元;主管级300元;普通员工100元 3.2.2 慰问的档次:
在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直系供养亲属去世(如父母、配偶、子女),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总监)及工会负责人探望;普通员工的直系供养亲属去世(如父母、配偶、子女),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探望。
4. 工会负责人接到当事人的“喜帖”、“病假条(附病例)”或“丧假条(附申请)”后,方可按照本规定标准执行。
5. “对伤、病、残等员工的慰问”的费用支出必须索要正规发票,并在发票的背面说明被慰问员工的姓名及事由,由经办人和工会负责人签字,工会登记,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员工喜事(或丧事)礼金(或挽金)的费用,由工会直接从董事长处借现金,并进行登记。
6. 一切慰问工作均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 考 核
7.1 凡费用支出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7.2 凡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以公司名义进行走访慰问活动的,当事人除承担所有费用外,还处罚100元。
7.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工会所有。 8.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关于公司参与员工喜、病、丧事的管理流程
篇二:关于规范员工慰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员工慰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落实公司《“十二五”员工关爱规划》,把组织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精神,根据省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员工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
1、慰问对象:公司员工。
2、慰问事由:员工生日,员工结婚,三八节、八一建军节,员工患病住院,员工身故、元旦春节前慰问特殊困难员工,慰问劳动模范;退休员工重大节日慰问等。
二、慰问管理
慰问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市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全区性慰问,各分工会组织本分工会会员的日常慰问,在市公司工会下拨的工会经费中报支。
公司内以各部门或员工个人名义的慰问活动费用,均不得在工会经费或以工会名义报支。
三、慰问种类及标准
1、员工生日慰问:员工生日当天为员工赠送祝贺礼物,礼物由各分工会自行选定(礼物可以是:读书卡、健身卡、电影卡、小礼品、超市卡、蛋糕卡等)。礼物由各分会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在员工生日当天赠送,并在员工生日当天发给生日祝贺短信。慰问标准:100元/人。
2、员工整生日慰问(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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