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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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六年九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 建设单位 广州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姗姗 联系人 李尊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102房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510623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102房 立项
审批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批准文号 穗天卫医[2016]设5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3、专科防治所(站)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3.16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43.16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1.0 预期
投产日期 2016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经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同意,姬妍医疗美容门诊部选址于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102房,主要经营医疗美容服务,按国家环保要求,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43.16m2,设有美容外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等,不设员工食宿、中央空调、备用柴油发电机、锅炉,不设住院病床。本项目不安装使用X光照射、CT、γ射线等辐射设备。日后如需设置放射科,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另外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审批权限的主管环保部门申请审批。
项目北面
项目东西面
项目南面
2、项目所在建筑物的概况
本项目所在建筑为48层商住楼,项目位于首层,各层的使用功能如下表。
表1 各层使用功能
层数 使用功能 1-4层 商铺 5-48层 住宅
表2 项目主要科室分布情况
楼层 科室 首层 美容外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
3、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43.16㎡。
4、人员制度
项目拟配备12名工作人员,其中医护人员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日营业8小时,年工作365天。
5、主要设施
(1)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医疗设备如下表3所示。
表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数量 1 高压灭菌器 1 2 手术床 2 3 牙科治疗床 2 4 麻醉机 1 5 空气消毒机 1 (2)用能规模
本项目用电由市电网统一供应,不设柴油发电机组,每年用电量约9000度。
(3)给排水情况
本项目用水全部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主要为医疗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 每年用水量约547.5m3。项目医疗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装置处理,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所有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所在大楼总排污管后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4)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
6、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根据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后勤社会化服务是国家、地方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本项目属社会服务行业,且项目内使用的设备不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中需要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产品。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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