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质量检查服务合同.docx
监理项目质量检查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监理项目进行质量检查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与目标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所委托的监理项目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与记录,并提供专业监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二、服务期限与进度安排
2.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年/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理项目的质量检查服务工作。进度安排应确保项目质量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进度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等详见附件。
3.2乙方在完成每次质量检查后,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质量检查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四、服务标准与质量保证
4.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监理项目进行质量检查服务。
4.2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并督促甲方进行整改。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项目的质量检查服务,并确保甲方项目质量安全。
5.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应完成约定的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并保证服务质量。
5.3双方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质量检查情况。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
6.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6.2若因乙方的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保密条款与知识产权归属
7.1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