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文件编号: TCDHE-ABZD01001 版本号: 2 修订 批准 实施日期: 2011/5/26 日期 日期 修订日期: 2014/5/5
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负责人定期向县(市、区)安监部门递交书面报告,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按相关规定要求的频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安委办[2008]2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安监《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试行)》
四、职责和分工
总经理
编制履职报告;
安全部
提供履职报告所需资料;
向县(市、区)安监部门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以供备案。
五、内容与要求
1、履职报告制度的编制
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定期报告,需在报告中列明;
安全部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提供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所需的资料,总经理则在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的编制,并进行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确认;
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见附件一;
安全部负责在每年的2月底前,向安监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2、安全部在安监部门出具回执后,应及时归档。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
编号: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201Y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
(定期报告)
主要负责人:
报告日期:
公司概况
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危化品新、改、扩建设项目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定期检测检验
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
定期安全评价
生产装置运行情况
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