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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建筑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空白电子稿.doc

发布:2017-03-09约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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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乙 种 本 (YZH—96—0206)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 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期: 本工程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工 , 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 份,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 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 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 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 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按照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施工图及效果图进行深化设计并经甲方 确认后生效,按照确认的图纸及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 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 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 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 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 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 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 (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 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 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 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 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相应工程组织验收,如甲方无故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 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 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 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 顺延。 5.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 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固定价格加变更、签证(但变更、签证部分工程价款不超过固定 价款的10℅,乙方不再收费;超出固定价款10℅以上的部分,按工程计 价标准优惠10℅计费) (3)面层施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4)承包范围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及相关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书面请款报告并提供全额发票(含质保金),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其间如发生需求变更,按照双方签订工程变更单核算,多退少补; (5)预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一年)满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职责,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经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确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 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七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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