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HXS0004S-2022 食品安全-芦荟蜜露.pdf
备案号:有效期至:
Q/LHX
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HX0004S-2022
代替Q/LHX0004S-2019
芦荟蜜露
2022-08-20发布2022-09-19实施
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Q/LHX0004S-2022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经过混合、搅拌、控温减压浓缩、过滤、
灌装为主要工序加工而成的蜂产品制品类食品(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每日食用量不大
于500克)。
本标准定义的产品目前尚无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要指标依据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蜂蜜》确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LHX0004S-2019《芦荟蜜露》。
本标准由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志平、郑静威、钱青发。
本标准替代的历次标准版本发布情况:
——Q/LHX0004S-2009
——Q/LHX0004S-2012
——Q/LHX0004S-2016
——Q/LHX0004S-2019。
I
Q/LHX0004S-2022
芦荟蜜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芦荟蜜露的产品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经过混合、搅拌、控温减压浓缩、过滤、
灌装为主要工序加工而成的芦荟蜜露(蜂产品制品类食品)(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每日
食用量不大于500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