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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的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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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的授权委托书 篇一: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现委托(受委托人)与我(单位)与的行政复议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委托权限如下: □1、代为发表行政复议代理意见 □2、代为放弃、变更或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3、代为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4、其他事项: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同时应填写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可根据授予受委托人的权限范围在方框中打“√”,授予1、 2、3项外其他权限的,应在“其他事项”栏中注明; 篇二: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 ,女,日出生,汉族,联系地址: 。 复议被申请人: ,住所地为 。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 市 区(2014) 第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是错 误的,应该适用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 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 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以申请复议人未提供相应证据为由认定 复议申请人为 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所谓被冒名股东,是指虚构法律主体或盗用他人名义登记股东。被冒名股东从未作出过持有股权的意思表示,不应被视为法律上的股东,不应赋予其股东权利,更不能追究其股东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九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 第 1 页 共 2 页 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判在没有对申请复议人签名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请复议人是被冒名股东,因此原审裁定复议申请人为 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综上,原审法院裁定复议申请人与上海镜静物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事 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律程序,且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 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此致 市 中级人民法院 第 2 页 共 2 页 复议申请人:年 月 日 篇三: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康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委托人:康XX,系委托人父亲 我对江西省教育厅未认真复审核并向教育部报送关于本人变更学籍注册信息申请的行政不作为不服,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康XX在本次行政复议案中,作为我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代理时限:即日起至本次行政复议案终结止。 代理权限:1、代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代为发表行政复议代理意见; 3、代为放弃、变更或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4、代为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2015年12月16日 1 / 1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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