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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卫工人劳动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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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卫工人劳动定额

一、概述

为规范环卫工人劳动定额,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卫作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定额。

二、定额内容

1.清扫保洁

(1)道路清扫

人工清扫:每人每日完成清扫面积8001000平方米。

机械清扫:每人每日完成清扫面方米。

(2)公共场所清扫

人工清扫:每人每日完成清扫面积500700平方米。

机械清扫:每人每日完成清扫面方米。

2.垃圾收集与运输

(1)垃圾收集

每人每日完成垃圾收集量:居民区23吨,商业区34吨。

(2)垃圾运输

小型垃圾车:每人每日完成运输垃圾量810吨。

大型垃圾车:每人每日完成运输垃圾量1520吨。

3.公厕管理

(1)清扫保洁

每人每日完成公厕清扫保洁面积100150平方米。

(2)设施维护

每人每日完成公厕设施检查、维修、更换等工作。

4.环卫设施维护

(1)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的清洗

每人每日完成清洗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的数量:3040个。

(2)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

每人每日完成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换等工作。

三、劳动保护与待遇

1.劳动时间

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确保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加班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2.劳动报酬

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3.劳动保护

环卫工人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手套、工作服等,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福利待遇

环卫工人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

四、培训与管理

1.培训

对新入职的环卫工人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管理

建立健全环卫工人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环卫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本劳动定额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本定额,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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