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威海市海参产品购销合同.doc

发布:2019-01-13约小于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威海市海参产品购销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年月日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海参苗种的销售和海参成品的回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给乙方海参大小为规格的苗种头,每头的单价为元/头,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参回购时应付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以元/斤向乙方收购。   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在元/斤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甲方同时承诺,为帮助乙方度过台风季节和贝类繁殖高峰期的危险,2两以下的海参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   同时,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销售给其他客户。   四、苗种、成品的规格:   苗种的规格成品的规格苗种交付的时间:   五、苗种、成品验收地点:   均在嵊泗县海一方水产有限公司内。   交、提货方式:   由乙方自行负责苗种、成品的运输和费用,甲方给予技术服务。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交、提货时现金或转帐一次性结清。   七、甲方免费负责技术服务,乙方需要邀请甲方到场服务的,甲方应当到场,产生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苗种,或提供苗种的数量不足,乙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如不能按照规范管理养殖,为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并不解除对赊欠余款的承担。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的,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 致力于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