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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奖推荐制度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求、响应董事长汲取优良、广纳人才号召,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合适的人才,使之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中。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经公司研究决定,特设立“伯乐奖”,具体细则如下:
一、“伯乐”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都有权利为公司推荐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副经理级以上人员不在范围内。(公司行政人事招聘部通过正常招聘程序的不计)
二、推荐原则
1、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均需对被荐人实行一视同仁的原则;
2、对被荐人综合评估后,实行择优上岗的原则;
3、推荐人对被荐人的个人情况需如实汇报,实行实事求是原则;
4、所有入职员工,在公司内部享有平等对待的原则;
5、不得推荐亲属应聘公司各个岗位原则。
三、推荐流程
1、行政人事部定期将目前公司的空缺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2、推荐人按照公司规定将被荐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递交到公司行政人事部;
3、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招聘要求及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
4、如面试合格,将按公司相关招聘程序进行;
5、行政人事部及时将被荐人应聘情况反馈给推荐人;
6、对于重要岗位,行政人事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7、遵守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四、“伯乐奖”奖励措施
1、被荐人工作满三个月且转正,推荐人可获200元现金奖励;
2、被荐人入职满六个月且表现优秀,推荐人追加300元现金奖励。
五、其他事项?
1、被推荐人办理入职手续时,推荐人和被荐人均须在《推荐表》上签字确认;
2、被荐人入职满三个月以上方可认定为推荐成功;
3、推荐曾经与公司发生过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人员(从公司离职的),不享受“伯乐奖”;
4、推荐应届毕业生或实习生,不享受“伯乐奖”(推荐博士或紧缺专业除外);
5、如出现被荐人被重复推荐的情况,根据接收简历先后顺序,认定第一位推荐人;
6、人力资源部在受理“伯乐推荐邮箱”推荐的简历,尤其是外部人员推荐简历时,需严格备案,做好记录;
7、凡隐瞒与被荐人亲属关系的,或帮助被荐人以非正常手段通过面试等其他类似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均视为无效推荐,取消其“伯乐奖”,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解释修改权归陕西东和投资集团行政人事部所有。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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