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2015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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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
总则
为规范公司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培养和使用好博士后人才,根据国家博士后管委会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的开题审查、中期考核、出站考核等内容。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
管理机构
公司设置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是工作站的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成员由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聘任。
考核小组职责:
参与博士后进站人选审核;
参与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审核;
指导博士后课题研究;
指导工作站开展学术活动。
博士后在站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科研道德规范,杜绝科研不端行为。按照规定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定期报告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工作站的管理。
工作站对博士后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工作检查,包括:
博士后进站后3个月内,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定可行的研究计划,并做开题报告。如无特殊情况超过3个月不能开题的,由导师提出申请,批准后可作退站处理;
进站满一年时,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录A)。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进站满两年的前一个月,博士后应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登记表》(见附录B),公司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
考核等级
优秀:综合素质高,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意识强,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且全职在站工作,同时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1项。
合格: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意识较强,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20天,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违反国家或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相应处分;
长期(超过3个月)不在站;
未按时完成开题;
进站后没有撰写过与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进站后未申报任何科研项目。
评定考核意见,公司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在听取博士后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博士后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公司研究开发的特点,对其研究开发工作、业务能力及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意见,并视公司实际需要评定考核等级。
博士后在站期间,要紧密围绕卫华公司相关工作开展科研活动,完成工作站交办的各项科研工作。并于年终时书面向工作站报告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科研工作的情况。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应依照公司有关员工管理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不遵守公司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规章制度,可分别给予罚款、警告、退站等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站:
违反学术纪律;
伪造出具假证明或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
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无故旷工连续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的;
长期患病(超过3个月)难以完成研究项目的;
出国逾期不归的;
其他应予退站的情况。
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有关事项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其出站流程是: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需撰写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和博士后研究工作总结,认真、实事求是地填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见附录B)。
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收到博士后的出站申请后,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思想品德等进行审查,组织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评议,检查有关协议规定事项履行情况,审核递交表格的科研成果、家庭成员等内容,将考核情况及工资晋升等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考核合格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起向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或河南省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办理出站所需的全部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博士后证书》。
博士后期满出站,工作安置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其他事项
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式的开题审查和中期考核汇报评审会一般只进行一次。
博士后开题审查和中期考核汇报评审会的地点一般安排在公司进行,以便联合培养指导导师前往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合作交流。
附录
附录A、《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附录B、《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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