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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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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位〔2015〕10号)同等学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相对应。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语种,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考试。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外国语水平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除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 2016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按本项第(一)款执行,同卷考试;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平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开设网上报名通道采集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同等学力报考信息等。 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二)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1日至3月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三)学位授予单位须在3月1日至月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1日至4月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五)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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